昨日從成都市民政局獲悉,成都將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。其中,成都天府新區(qū)、成都東部新區(qū)、成都高新區(qū)、錦江區(qū)、青羊區(qū)、金牛區(qū)、武侯區(qū)、成華區(qū)、龍泉驛區(qū)、青白江區(qū)、新都區(qū)、溫江區(qū)、雙流區(qū)、郫都區(qū)、新津區(qū)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(tǒng)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50元。
簡陽市、都江堰市、彭州市、邛崍市、崇州市、金堂縣、大邑縣、蒲江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(tǒng)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00元。
據了解,在此次低保調標起草過程中,成都市民政局專人對低保對象基本生活情況進行了調研,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部分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消費支出情況進行調查監(jiān)測和測算分析,參考了物價上漲因素、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費性支出因素,參考比對了全國同類城市低保調標情況;經過召開專家論證會、風險評估以及網上公示,合法性審查等程序。新標準從2020年7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 (葉燕 鄧文博)